2022年12月-2023年1月 | 职称评审(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
2022年12月27日 | 实验室安全检查 |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2日 | 元旦放假 |
2023年1月3日-8日 | 正常上班(含周六、周日) |
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 |
各学院、各部门期末工作总结 | |
2023年1月8日上午 | 各单位安全工作自查,校园安全检查(校园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2023年1月8日下午 | 2022年度进取者表彰大会(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
2023年1月9日 | 教师在完成相关教学任务并经各学院院长批准后离校 |
各级干部、行政人员、辅导老师须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及相关安排后可离校,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须遵守备注中的离校规定 | |
2023年1月9日-2月16日 | 各学院、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寒假值班工作 |
2023年2月15日 |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到上班 |
2023年2月16日 | 各级干部(包括专业负责人)报到上班 |
2023年2月17日 | 全体教职工到岗上班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学生返校报到注册 |
2023年2月27日 | 正式上课 |
备注: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期末工作完成及新学期教职工按时到岗工作、学生按时返校上课。
2.假期前,各单位需做好师生假期安全教育,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含实验室),确保假期间本单位安全和正常值班。
3.为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六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书记需在除夕前一周才可离开三亚,离岛前要向执行校长请假。各学院假期内应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办公室值班,其他班子成员需要离岛的,须提前向校办主任备案(电话备案或编辑短信将离岛日期及返校日期发送至手机,必须经过确认方可离开)。
4.为保障假期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级干部严格执行假期请假备案制度,未按要求离校者将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