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方式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主要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本问卷调查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府教督办〔2021〕17号
责编|卢新宇